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1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10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庐江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同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学位条件(学位与学历专业须一致);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将根据岗位特点,对专业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为通过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人社部门备案、通过中央或省属企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属地设区市级人社部门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
(二)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时状态);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结束);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公告宣传、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自主择岗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平台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30止,线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5项材料:
①《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
②《庐江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④引进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线下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将上述5项材料交至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
线上报考人员须将上述5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按“岗位类别+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邮箱:ljrcjlfw@163.com
邮件主题:岗位类别+姓名+手机号码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自收到考生邮件或纸质材料后即组织初审,并将收件和初审情况在一周内以邮件或电话形式予以回复考生。统一报名结束后,进行联合审核。
(三)专业测试
经联合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出专业测试通知。专业测试采用包含结构化面试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及专业测试采用何种方式将会以公告的形式,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被考察人选须提供报考所需证件原件、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其资格